大卫·麦凯布,《纽约时报》报道:
周二,一位联邦法官裁定,谷歌必须将其搜索结果和部分数据移交给竞争对手,但无需通过出售其Chrome浏览器来拆分自身。这项由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法官阿米特·P·梅塔(Amit P. Mehta)做出的裁决,与政府为遏制硅谷权力而提出的全面改革措施相去甚远。
梅塔法官在长达223页的裁决中表示,谷歌必须与“合格竞争对手”分享部分搜索数据,以解决其垄断问题。美国司法部曾请求法官强制该公司分享更多数据,称这是谷歌占据主导地位的关键。
梅塔法官还对谷歌为确保其搜索引擎在网络浏览器和智能手机上占据主要位置而使用的付款方式进行了限制。但他并没有完全禁止这些付款,也没有批准政府要求谷歌出售Chrome浏览器的请求。政府认为,此举对于纠正谷歌在搜索领域的垄断地位是必要的。
“尽管拥有这项权力,法院在制定救济措施时仍必须保持适度的谦逊,”梅塔法官在周二的裁决中表示。“本法院已经这样做了。”
不强制剥离 Chrome 或 Android,并且允许 Google 继续向 Apple(Safari 搜索)和 Mozilla(Firefox 搜索)等公司支付流量获取费用。我认为这项裁决非常合理。虽然整个裁决长达 223 页,但 Mehta 法官在判决书开头提供了很好的摘要。只需阅读前几页就能大致了解。
原文: https://www.nytimes.com/2025/09/02/technology/google-search-antitrust-decis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