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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的移民突袭行动现已提交最高法院

Posted on 2025-08-16

一名男子身穿印有“警察”字样的背心。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特工。| Victor J. Blue/Bloomberg via Getty Images

上个月,洛杉矶一名联邦法官颁布了一项临时命令,对特朗普政府在该市的移民打击行动施加了一些限制。特朗普政府现在希望最高法院解除这些限制。

法官马梅·埃乌西-门萨·弗林蓬(Maame Ewusi-Mensah Frimpong)的命令中,备受争议的条款范围相当狭窄。这些条款规定,联邦执法部门在决定拦截或拘留涉嫌无证移民的人员时,不得“仅”依赖四个因素。根据弗林蓬的命令,政府不得仅因以下原因拦截或拘留某人:1)其“明显的种族或民族”,2)其讲西班牙语或带有口音的英语,3)其身处农业工作场所或日工接送点等地点,或4)其从事的工作类型。

弗林蓬的命令禁止政府仅依赖其中任何一项因素或任何一项因素的组合,因此,政府不能仅仅因为某人说西班牙语或是一名日工就将其拘留。然而,只要政府有其他理由针对特定个人,政府仍然可以依赖这四项因素来决定拦截或拘留对象。

因此,例如,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 (ICE) 可能会将某人作为目标,因为该人讲西班牙语,并且他们是日工,并且有人目睹他们进入一家以雇用无证移民而闻名的公司所拥有的卡车,因为 ICE 在这次假设性拦截中考虑的三个因素之一并不在 Frimpong 的名单上。

尽管如此,至少根据卡托研究所的戴维·比尔的说法,弗林蓬的命令大幅减少了洛杉矶的移民逮捕人数。

ICE 最新数据显示,法院禁止“侧写”的命令使洛杉矶的 ICE 逮捕人数减少了 66%!换句话说,ICE 实际上承认了洛杉矶三分之二的逮捕是违宪的“侧写”。他们向法庭承认了吗?没有!他们对法庭撒了谎……

—大卫·比尔 (@davidjbier.bsky.social) 2025-08-14T15:54:47.728Z

这起案件的核心问题,即诺姆诉佩尔多莫案(Noem v. Perdomo) ,在于法院究竟能做些什么来遏制执法部门的过度执法。弗林蓬法官的命令较为温和——同样,它并不阻止特朗普政府针对任何人,只要特定个人被针对的原因部分不在弗林蓬列出的四个原因之列——但这条命令也不太可能在共和党最高法院的裁决下站得住脚,因为最高法院对唐纳德·特朗普的态度异常谨慎。

事实上,最高法院长期以来一直告诫下级法院法官不要发布广泛的命令,对执法部门施加全面限制。特朗普政府在佩尔多莫案(Perdomo )案中引用的其中一个开创性案例是在1983年做出的,远早于最高法院最近的党派转变。

换句话说,如果共和党法官想在佩尔多莫案中做出有利于特朗普的裁决,他们可能甚至不需要过度扩张法律。

ICE 在洛杉矶做什么?

佩尔多莫案源于洛杉矶多次移民突袭行动,这些行动通常发生在特朗普政府认为无证移民经常出没的工作场所和其他地点。正如弗林蓬发现的那样,“洗车工人、农场和农业工人、街头小贩、回收中心工人、拖车场工人和包装厂工人都成了目标”。早期的一次行动“在西湖家得宝超市外拘留了多名日工”。

至少其中一些行动似乎违反了宪法。在某些情况下,执法部门似乎因为种族而针对某些人。例如,弗里姆蓬指出,在一次事件中,“特工接近并阻止一名非白人离开,但对那些看起来像白种人的人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一名在一次突袭行动中被锁定的拉丁裔洗车工人作证说,逮捕他的联邦特工无视了他的两名浅肤色同事,其中一人是俄罗斯人,另一人是波斯人。

在其他案件中,联邦特工似乎在没有合理理由相信个人无证的情况下将其作为目标。例如,原告杰森·布莱恩·加维迪亚(Jason Brian Gavidia)是一名出生于洛杉矶的美国人。据一家几乎全部维持弗林蓬命令的上诉法院称,在加维迪亚无法确定自己出生在哪家医院后,特工“强行将他推到金属栅栏上,将他的双手反铐在身后,并扭伤了他的手臂”。

在加维迪亚出示真实身份证(一种只发给合法居住在美国的人的证件)后,特工最终释放了他,但他们拿走了他的身份证。

获得针对执法人员的联邦禁令相当困难

换句话说,至少部分洛杉矶突袭行动的目标人物可能会在法庭上就其被捕或拘留提出个人质疑。但这种个人质疑的能力往往价值不大。

首先,共和党大法官在埃尔南德斯诉梅萨案(2020年)和埃格伯特诉布尔案(2022年)中的判决,很可能使得向侵犯你宪法权利的ICE特工 索取金钱赔偿变得不可能。在比文斯诉六名不明姓名的特工案(1971年)中,最高法院裁定,侵犯某人宪法权利的联邦执法人员可能要为该违法行为承担个人责任。但埃尔南德斯和埃格伯特对该判决的解读过于狭隘,以至于此类诉讼很少,甚至根本没有进展。

因此,即使像加维迪亚这样的人成功提起诉讼,他可能也只能获得拿回身份证的权利。

被非法拘留的人有可能获得法院命令,要求释放他们。但许多被执法部门盯上的人缺乏法律顾问,或者即使找到愿意接手他们案件的律师,也无力聘请律师。贫困的刑事被告有权聘请政府支付费用的律师,但移民诉讼中的被告通常没有。即使移民被告胜诉,偶尔的法院判决将某些早已发生的逮捕定为非法,也不太可能阻止未来的非法逮捕。

然而,最高法院长期以来一直不鼓励联邦法官发布禁令,禁止执法部门未来采取非法行动。关键案例是1983年的“洛杉矶市诉莱昂斯案”(City of Los Angeles v. Lyons )。该案裁定,据称被警察无故勒住脖子的阿道夫·莱昂斯(Adolph Lyons)无法获得法院命令,禁止洛杉矶警方未来使用此类勒颈动作。

在莱昂斯案中,拜伦·怀特大法官代表法院写道:“过去有过非法行为的经历,并不意味着某人有权申请禁令。相反,莱昂斯申请禁令的资格取决于他未来是否可能因警察锁喉而受伤。”

事实上,怀特的判决给大多数寻求法院命令警方改变行为的原告设置了几乎无法逾越的障碍。怀特写道,要获得这样的禁令,“莱昂斯不仅必须声称自己会再次与警方发生冲突,还必须做出令人难以置信的断言:(1) 洛杉矶所有警察都会勒住与其碰巧相遇的任何公民的脖子,无论是为了逮捕、开具传票还是进行讯问;或者 (2) 市政府命令或授权警察采取此类行动。”

佩尔多莫案中至少有部分原告提出了异常有力的论据,称他们将来很可能再次遭遇移民突袭。据审理此案的上诉法院称,“ 至少有一名拥有合法身份的个人在短短10天内被巡逻队拦截两次。” 因此,法院完全可以合理地得出结论,认为此人“很可能遭受”莱昂斯所称的“未来伤害”。

但是莱昂斯也为寻求对执法部门发出禁令的原告设定了很高的门槛,因此共和党法官可以很容易地写出一份意见,依靠莱昂斯推翻弗里姆蓬法官的命令,前提是他们首先要解释他们的决定——这是法院共和党多数派经常拒绝做的事情。

除了主张莱昂斯要求最高法院阻止弗林蓬的裁决外,特朗普的律师还指出,最高法院最近在“特朗普诉CASA案” (2025)中做出的裁决,该裁决裁定,联邦法院通常不应发布超出诉讼当事人范围的禁令。因此,即使被两次拦截的同一位原告可以获得禁令,该法院命令的适用范围也必须非常狭窄,以至于只能保护他本人免受未来非法拦截的侵害。

特朗普的CASA论点并非无懈可击。尽管CASA确实认为,广泛的禁令通常不被鼓励,但它确实允许在必要时实施禁令,以便给予胜诉的原告“完全的救济”。弗林蓬辩称,在Perdomo案中,广泛的禁令是合理的,因为执法人员不可能合理地知道哪些嫌疑人受到法院命令的保护。

她写道:“指望执法部门在扣押之前能够并且会询问某个人是否在原告之列,简直是天方夜谭。” 阻止ICE针对Perdomo案原告的唯一方法是发布一项保护洛杉矶所有人的法院命令。

这一论点能说服大多数法官吗?诚实的回答是:“谁知道呢?” CASA是一项全新的裁决,不到两个月前才做出,法院尚未将其新规则应用于任何具体案件的事实—— 包括CASA案件本身。

事实上,获得任何针对执法部门的禁令都极其困难,更不用说像弗林蓬法官那样获得广泛适用的禁令了。最高法院通常倾向于让法官逐一裁决执法部门涉嫌违法行为,而不是发布全面禁令来制止非法行为——尽管个别判决往往对阻止这些行为收效甚微。

弗林蓬的命令至少有部分内容可能过于宽泛

公平地说,有一些充分的理由表明,我们更倾向于单独提起诉讼,而不是集体法院命令。第四修正案赋予的搜查和扣押权通常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具体事实。例如,警方可能会合理地怀疑,在非法毒品经常贩卖的街区,一个人被发现携带大量现金,该人正在从事非法活动。相比之下,警方可能没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在人们经常支付新房首付的商店附近行走的类似人员。

作为一般规则,第四修正案允许警察在合理怀疑某人从事非法活动(或者在移民案件中怀疑其非法居住在美国)时对其进行短暂拦截和搜查。

诚然,在决定是否拦截特定个人时,有些因素执法部门几乎从未考虑过。例如,在堪萨斯州诉格洛弗案(2020)中,法院表示,警方不得“仅仅基于人口统计特征”就锁定目标,也不得因为某人的“墨西哥血统”而拦截并询问其移民身份。

弗林蓬的结论是,ICE 不能仅仅因为某人的“明显的种族或民族”而将其作为目标,这与格洛弗的观点一致。

但弗林蓬的结论是,执法部门永远不可能仅仅因为某人出现在特定地点就合理地怀疑其无证移民,这可能有点牵强。正如联邦上诉法院在2014年的一起案件中所解释的那样,日工工作是“ 无证工人有限的选择之一”。这些工作通常非常辛苦、不稳定且报酬过低。对于几乎所有获得美国工作许可的人来说,这些工作都没有吸引力,因此,他们可以选择要求更低、薪水更高的工作。

换句话说,至少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执法人员经常看到某人出现在无证工人寻找日工工作的地点——弗林蓬称之为“日工拾取点”,那么执法人员就有理由怀疑该人是无证移民。

很难制定明确的规则来规定执法部门在决定拦截哪些人时可以考虑哪些因素。即使是种族因素,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也可能是一个可以接受的因素;例如,如果一起抢劫案的多名目击者告诉警方,他们看到一名东亚裔男子实施犯罪,那么警方就可以合理地将搜查范围限制在看起来像东亚裔的人身上。这正是莱昂斯这类案件存在的原因之一:防止法官颁布明确的规则,阻止警方进行合法调查。

现任最高法院对唐纳德·特朗普过于阿谀奉承,但这并不能改变法院在处理流氓行政人员方面能力不足的事实。行政部门行动迅速,可能在法官开始弄清楚案件真相之前就犯下数千起违宪行为。同样,司法权的实际限制也会束缚法官在面对流氓执法机构时的手脚。

原文: https://www.vox.com/scotus/458245/supreme-court-trump-los-angeles-ice-noem-perdomo

本站文章系自动翻译,站长会周期检查,如果有不当内容,请点此留言,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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