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2 月 5 日,唐纳德·特朗普总统在华盛顿特区美国国会大厦发表国情咨文演讲前与布雷特·卡瓦诺大法官握手。| Mandel Ngan/AFP via Getty Images
联邦法律规定,美国不得“将任何人驱逐、引渡或以其他方式非自愿遣返至有充分理由相信该人将有遭受酷刑危险的国家”。这项法律实施了《禁止酷刑公约》的条约,美国已于三十多年前批准了该公约。
此外,联邦法规规定,即使移民法官已经裁定非公民可以被驱逐到其他国家,该法官的命令“不得在违反《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第3条的情况下执行”。这些法规还建立了一个流程,移民可以用来向移民法官表达他们如果被遣送到某个国家可能会遭受酷刑的担忧。
然而,特朗普政府声称发现了一个漏洞,使得所有这些法律保护都变得毫无价值,现在正要求最高法院明确赋予其利用该漏洞制定移民政策的权力。
据唐纳德·特朗普总统的律师称,政府可以简单地等到移民法官完成通常会决定特定非公民是否可以被驱逐到特定国家的程序之后,然后,如果该非公民被允许被驱逐出境,则宣布该移民将被驱逐到某个之前未提及的国家——即使该移民有合理理由担心他们会在该国遭受酷刑。
在国土安全部诉 DVD案中,特朗普政府要求法官废除《禁止酷刑公约》,该案与一些提交最高法院的更引人注目的驱逐出境案件不同——例如基尔马·阿曼多·阿布雷戈·加西亚被非法驱逐到萨尔瓦多的案件——因为没有人真正质疑这起案件的核心移民可能会被驱逐到某个地方。
DVD涉及已通过普通程序确定是否可以被驱逐出境的移民。特朗普政府甚至声称其中一些人被判犯有非常严重的罪行。据该政府称,“ 所有人都被裁定可驱逐出境”。
但《禁止酷刑公约》及其实施的联邦法律禁止政府将任何人驱逐至有充分理由相信其将遭受酷刑的国家。联邦移民法律和法规规定了确定移民是否可以被驱逐至特定国家的程序。
移民听证会应该如何进行
正如审理此案的地区法官在其裁决中解释的那样,特朗普必须遵守《禁止酷刑公约》,当政府希望驱逐非美国公民时,该人通常有权在移民法官面前接受听证。该听证会“不仅决定一个人是否可以被驱逐出美国,还决定他可以被驱逐到哪里”。
在这些程序中,如果移民法官裁定移民应被遣返,移民有机会选择他们希望被遣返到的地点。如果移民不选择,或者美国无法将他们遣返到指定国家,则联邦法律将规定他们可能被遣返到的地点。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并且该国政府“愿意接受该外国人入境”的情况下,美国才可以将某人遣返到与其没有关系的国家。
移民法官通常会告知非美国公民他们可能被遣送至哪些国家,并给予该非美国公民机会,提出任何关于遣送至特定国家可能遭受酷刑的担忧。 之后,移民法官将决定这些担忧是否足够严重,足以禁止美国将移民遣送至该国。
DVD案涉及经历过类似程序的非公民。在许多情况下,移民法官裁定他们不能被遣返到某个国家。例如,据移民律师称,他们的一位客户是一位洪都拉斯妇女。移民法官裁定她不能被遣返回洪都拉斯,因为她的丈夫“ 出狱后严重殴打她和孩子们”,她担心丈夫会找到她并再次虐待她。
这给我们带来了特朗普律师声称他可以利用的漏洞,以绕过《禁止酷刑公约》。
通常情况下,如果政府希望将某人驱逐至移民法官听证会上未提及的国家,可以重启程序。政府将告知移民希望将其驱逐至何处。如果移民担心遭受酷刑,他们将再次有机会提出异议,移民官员以及最终的移民法官将裁定这种担心是否可信。
但特朗普政府声称可以绕过这一程序。如果一个国家“已提供外交保证,保证被驱逐出美国的外国人不会遭受迫害或酷刑”,特朗普政府声称可以“无需进一步程序”将人员遣返该国。在其他情况下,它声称可以给予移民极短的时间来提出异议,以至于他们很难找到法律顾问,更不用说收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们的担忧是合理的了。
特朗普政府最近试图利用这一几乎不存在的程序, 将数名非苏丹移民驱逐至南苏丹。南苏丹近期正陷入内战。此外,南苏丹的和平似乎正在崩溃。
因此,特朗普的律师声称,政府可以等到非公民在移民法官面前接受听证后,才透露其打算将该非公民遣送至何处——即使该国是地球上最危险的地方之一。而且,移民在得知这一决定后,可能根本不会得到任何程序的执行。
特朗普真的可以拒绝对可能遭受酷刑的人实施正当程序吗?
最近,在美国退休人员协会诉特朗普案(2025)中,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希望在未经正当程序的情况下驱逐的另一批移民“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允许他们实际寻求”联邦法院救济的方式收到通知……告知他们将被驱逐出境……。审理DVD案的地区法官裁定,类似的规则也适用于特朗普政府希望驱逐至意外第三国的非公民。
然而,特朗普政府主要认为,联邦法律中关于哪些法院有权审理移民纠纷的三项规定意味着地区法官首先无权审理DVD案件。
其中一项条款通常禁止联邦法院对政府针对特定移民提起驱逐程序的决定进行事后审查。该条款通常还禁止法官干预政府执行现有驱逐令的决定,前提是该驱逐令已由移民法官下达。但正如地区法官所解释的那样, DVD案原告并不质疑政府“自行决定执行驱逐令”。他们也不“质疑其可驱逐性”。他们只是质疑政府绕过其必须遵循的常规程序,以获得允许移民被驱逐到特定国家的命令。
与此同时,另外两项条款主要规范了移民在移民法官面前败诉时可以使用的上诉程序。此类案件通常先上诉至移民上诉委员会,然后再上诉至联邦巡回法院,而不是审理DVD案件的地区法院。但DVD原告并不寻求对移民法官的裁决提出上诉。他们抗议的是特朗普政府拒绝将他们提交移民法官审理。
此外,特朗普的律师们对最高法院接受这些管辖权论点意味着什么直言不讳。他们辩称,“如果一项行动不符合”他们提议的程序,“ 那么司法审查就无法进行。” 因此,如果特朗普胜诉,他希望针对的许多移民将无法在任何法院获得任何救济。
换句话说,许多移民可能会被驱逐出境,而没有任何法官或其他中立裁决者考虑移民是否会在特朗普政府想要遣送他们的国家遭受酷刑——这既规避了《禁止酷刑公约》,也为政府的移民打击提供了残酷的新武器。
原文: https://www.vox.com/scotus/416163/trump-supreme-court-deport-immigration-convention-tor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