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匿名读者援引路透社的报道称:谷歌已同意支付1亿美元现金,以了结一项旷日持久的诉讼,该诉讼称谷歌未能提供承诺的折扣,并对广告商定位的地理区域之外的广告点击收费,从而向广告商收取过高费用。这场持续 14 年的集体诉讼于 2011 年 3 月开始,周四晚间向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联邦法院提交了一份初步和解协议,需要法官的批准。参与谷歌 AdWords 计划(现称为 Google Ads)的广告商指责这家搜索引擎运营商通过操纵其智能定价公式人为降低折扣,从而违反了合同。广告商还表示,总部位于加州山景城的 Alphabet 旗下的谷歌未能将广告分发限制在他们指定的地点,从而误导了他们,违反了加州的不公平竞争法。周四的和解协议涵盖了在 2004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13 日期间使用 AdWords 的广告商。Google 否认同意和解存在不当行为。发言人何塞·卡斯塔内达(Jose Castaneda)在一份电子邮件声明中表示:“此案涉及我们十多年前改变的广告产品功能,我们很高兴它得到了解决。”原告律师可能会要求支付高达和解基金 33% 的费用,另加 420 万美元的开支。根据法庭文件,该案花费了很长时间,因为双方提供了广泛的证据,包括超过 910,000 页的文件和来自谷歌的数 TB 的点击数据,并参加了四名不同调解员的六次调解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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