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以“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做了坏事”为由,呼吁损害普通民众的人权,那就是一个非常有毒的先例。
到那时,你就不再帮助受害者,而是更多地助长压迫。
然后你给它披上一层“……和公司”的反公司遮羞布,让它变得更甜:
Ofcom 在非法危害咨询中处理人权的方法
[…]
这里令人担忧的是,Ofcom 的做法,如其非法损害咨询中所述,仅考虑用户(作为发言者)的权利,并且主要关注他们的言论自由。在这样做时,它并没有真正考虑言论的性质(公约法院确实考虑到了这一点),也没有提供证据表明言论在某些情况下会被冷落[^9]——它只是假设了一个相当理论上的问题。它没有考虑其他用户和非用户的权利,这些权利需要采取措施来应对侵权损害,并且欧洲法院的判决或联合国特别报告员的意见已承认侵犯了权利。这意味着任何平衡做法都倾向于不采取行动,因为担心给用户(他们很可能侵犯他人的权利)和公司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