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竞争监管机构内部成立一个专注于数字市场的专门部门仅仅一年多之后,英国政府已经对这个新的大型科技监管机构将关注的重点放在了一些基础上——包括确认它将有能力征收罚款如果平台巨头未能遵守量身定制的行为准则,则高达全球年营业额的 10%。
然而,政府仍未确切确认预计何时立法授权数字市场部门(DMU)——只是表示将“在适当的时候”立法将其置于法定地位。
昨天晚些时候,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 (DCMS) 回应了关于去年推出的新的“数字市场促进竞争制度”的咨询,称即将出台的大型科技“公平竞争”规则——政府希望使数字市场更加开放和竞争——将使英国消费者更容易在 Android 和 iOS 之间切换;在社交媒体帐户之间,而不会丢失其数据;并更好地控制他们的数据(例如选择退出“个性化”广告)。
DCMS 还希望该机制确保智能手机用户对他们使用的搜索引擎和消息传递应用程序有更多选择——因此 DMU 看起来将针对苹果和谷歌等巨头的预加载/捆绑实践。
通过为平台巨头制定道路规则以促进竞争,以便他们公平地与商业客户打交道是改革的另一个核心目标,DCMS 宣传它将如何支持小企业和初创企业。
“数以万计的英国中小型企业将从他们赖以进行在线交易的大型科技公司获得更好的交易。科技公司可能需要警告小公司,他们的算法改变会增加流量和收入,”DCMS 在一份新闻稿中说,并强调了搜索引擎算法改变的例子,这些改变可能会引导流量“远离某些可能有的网站和企业”。对他们的收入产生负面影响”。 (多年来,很多谷歌竞争对手都抱怨过。)
数字部长克里斯菲尔普在一份声明中发表评论说:
“技术彻底改变了数千家英国公司开展业务的方式——帮助他们接触新客户,并将一系列即时在线服务置于人们的指尖。但少数科技巨头的主导地位正在排挤竞争并扼杀创新。
“我们希望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我们正在为这个新的技术监管机构提供一系列权力,以便为消费者提供更低的价格、更好的选择和更多的控制权,同时支持内容创作者、创新者和出版商,包括我们至关重要的新闻行业。”
DCMS 还表示,即将出台的措施将“确保新闻出版商能够将其在线新闻内容货币化并获得公平的报酬”——称 DMU 将有权“介入以解决新闻媒体和平台之间的定价纠纷” ,这表明政府正在从澳大利亚针对 Facebook 和谷歌的新闻交易法典中获得灵感。
根据 DCMS,应用程序开发人员还将能够以“更公平、更透明的条款”销售他们的应用程序。
在这方面,政府可能会利用一些国际举措来迫使苹果和谷歌放弃对各自应用商店规则的完全控制。 (尽管 DMU 将应用的行为准则的细节是魔鬼,我们将不得不等待未知的时间才能看到这些,正如 DCMS 证实的那样:“政府将定义数字活动和行为在提出立法时对该制度范围内的公司提出的要求。”)
根据 DCMS,只有“少数在英国拥有强大和根深蒂固的市场力量的公司”将被指定为战略市场地位,因此属于该制度的范围。 “这将确保该政权拥有最强大的企业来为他们的行为负责,”它建议道。
“DMU 将采取一系列严厉的制裁措施来解决违规问题,其中包括高达全球年营业额 10% 的罚款,以及对每天全球营业额 5% 的额外罚款,”它补充说,进一步明确指出,该部门将能够“暂停、阻止和扭转公司违反其行为要求的行为,命令他们采取必要的具体步骤来解决违规问题”。
“如果他们的公司未能正确处理信息请求,高级管理人员将面临民事处罚,”DCMS 还指出。
另一个落后的措施是,属于该制度范围的“少数”科技巨头(也就是那些“在英国拥有强大和根深蒂固的市场力量”的科技巨头)有义务在收购交易完成之前向 CMA 报告,令监管机构可以对合并进行初步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
去年秋天,CMA 下令 Facebook/Meta 撤销其(已完成)对 Giphy 的收购——依靠现有的竞争规则和权力进行干预。但是,在未来,DMU 的目标是在发现与拟议合并相关的关键竞争问题时,主动阻止像 Meta 这样的巨头收购较小的竞争对手。
该条款似乎将对大型科技公司收购和关闭/以其他方式同化/粉碎较小竞争对手的能力施加很大限制——所谓的“杀手级收购”——这被广泛认为对消费者和竞争来说是可怕的(即使某些风险资本家可能会很高兴退出)。
CMA 首席执行官 Andrea Coscelli 在一份声明中评论 DCMS 的 DMU 公告时说:
“CMA 对这些提议表示欢迎,我们很高兴政府提出了我们的一些建议,这些建议将使 DMU 能够监督英国有效和强大的数字市场制度。
“CMA 随时准备协助政府确保尽快提出立法,让消费者和企业受益。”
英国落后于欧洲
DMU 于去年 4 月开始以影子形式开展工作,此前政府已表示将引入对科技巨头监管的“有利于竞争”的改革,以规范最强大的平台,即所谓的“战略市场”地位”,在欧洲其他地方采取了类似举措。
德国在这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在 2021 年初更新法律后,已经(今年)将谷歌和Facebook/Meta指定为最强大的科技巨头的改革竞争制度——这意味着其联邦卡特尔办公室是有权更快地进行干预,以解决与大型科技公司的市场主导地位相关的问题。
早在 3 月,欧盟立法者还就 2020 年底提议的事前制度的最终细节达成一致,该制度将适用于整个欧盟——对即将到来的泛欧盟法律所指的内容应用一系列前期操作义务作为互联网“看门人”,违规行为将被处以高达全球年营业额 10% 的罚款。
欧盟事前监管,称为数字市场法案 (DMA),将于明年春天生效。
这意味着英国在解决数字市场的关键结构性竞争问题方面已经滞后——英国竞争管理局竞争和市场管理局 (CMA) 在某些情况下已经花了数年时间研究这些问题(例如它的数字广告市场)。结论是如此破碎,以至于需要新的权力来监管广告技术巨头;最近,它还对苹果和谷歌的移动应用商店双头垄断提出了初步担忧)。
虽然 DMU 在技术上已经启动并运行,但它还没有能力控制过于强大的科技巨头——让英国消费者和企业继续接受不公平的条款和条件。
目前还不清楚英国将落后多少。
最近几周,有报道称政府对更积极监管科技巨头的计划感到冷淡。尽管 DCMS 声称部长们仍然致力于改革——只是没有具体说明政府何时真正实施改革。
考虑到出于程序目的等方面的监管制度通常需要多少时间,延迟的改革在短期甚至中期都无法解决任何问题。而且由于大型科技市场力量如此根深蒂固,任何延迟对于英国消费者和竞争来说都是代价高昂的——谁已经错过了。
原文: https://techcrunch.com/2022/05/06/uk-dmu-big-tech-reg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