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写了篇文章。和往常一样,这篇文章的灵感来源于我读到的一些我不认同的观点。如果你之前看过我博客上的文章,你可能知道我喜欢举一些愚蠢又极端的例子来阐明我在特定文章中想要表达的观点。而且我已经写过文章解释过,有时候我的例子会让人感到困惑。
既然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我觉得有必要在这里重申几点。例子的意义就在于举例子,它并非文章的核心内容,而是为了阐明某个观点。
如果你需要我解释清楚,不,我这辈子读《我的奋斗》的方式,跟我读其他很多书的方式都不一样。还有,如果你也需要我解释清楚,以免造成误解,我确实认为希特勒的罪恶程度令人难以置信。我小学时去过里西埃拉,那里至今仍清晰可见战争的痕迹。但这跟主题无关。
纵观整个讨论串,我发现最有趣的是,几乎没人讨论帖子的真正主题。相反,我看到很多人在争论“favorite”在这个语境下的含义。而且,我不是母语使用者,我的词汇量也并非最丰富:我当时举这个例子的时候是不是应该用别的词?也许吧?我不知道。那只是个例子而已。
我是否应该用《哈利·波特》和恐跨性别者来举例,而不是用《我的奋斗》和纳粹分子?也许应该,但再说一遍,那只是个该死的例子。而且我甚至明确地写明了这一点,就在下面这句话里:
这显然是戈德温法则的体现,我用一个极端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但它也适用于各种更微妙的情况。
我看到的问题是,这个问题没有赢家:如果我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有人会纠结于它的极端性;如果我举一个更细致的例子,有人会纠结于细节。但这正是我在帖子中想表达的观点:与其妄下结论,不如参与讨论,提出问题。我反复强调,我的邮箱是开放的。每篇帖子底部都有邮箱链接。如果你读了那篇帖子后感到困惑,为什么不当时参与讨论呢?
如果你有更好的例子,不妨给我举个例子。或者,你也可以写个答案,分享一下你的想法,参与到讨论中来。难道公开发帖的目的不就是为了交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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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https://manuelmoreale.com/thoughts/i-m-bad-at-coming-up-with-examp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