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者维多利亚·哈内曼(Victoria Haneman)认为,美国法律应该赋予遗产方在一定时间内删除死者数据的权利,以防止人工智能在未经死者同意的情况下重建这些数据。哈内曼在今年早些时候发表于《波士顿学院法律评论》的一篇文章中写道:“通过人工智能进行数字复活需要死者的个人数据,而我们在线存储的数据量正逐年呈指数级增长。” “有人说,数据是新的铀,极其宝贵,但也可能带来危险。删除权将赋予死者在一定时间内删除个人数据的权利。” 据《The Register》报道:在世者可能通过控制个人数字文档和通信对此事拥有一些发言权。但死者无法提出异议,而且美国法律在隐私法、财产法、知识产权法或刑法方面并没有为死者提供足够的数据保护。 《统一受托人数字资产访问法》(RUFADAA)修订版可以发挥作用,该法案旨在帮助受托人处理死者或丧失行为能力者的数字文件。但哈内曼指出,大多数人死后都没有留下遗嘱,因此将事情交给科技平台处理。Facebook 对已故用户的回应是允许任何人申请纪念账户,这样就能保留其在线帖子。哈内曼表示,至于 RUFADAA,它对解决数字复活问题收效甚微。哈内曼表示,公开权赋予私人权利,防止未经授权将个人姓名、图像或肖像用于商业用途,该权利已覆盖约 25 个州的死者。但事实证明,公开权的货币化存在问题。哈内曼表示,在一些州,理论上存在因诽谤或中伤死者而被起诉的可能性,例如爱达荷州、内华达州和俄克拉荷马州。但她补充说,此类起诉有所减少,因为它们侵犯了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 加州最近出台的一项法律——《删除法案》(Delete Act)——于去年生效,首次为生者提供了一种途径,可以一步到位地要求数据经纪人删除个人数据。但哈内曼表示,目前尚不清楚该法律文本是否会扩展到死者——智库阿斯彭科技政策中心(Aspen Tech Policy Hub)支持这种可能性[PDF]。哈内曼认为,针对死者的数据删除法应以管理人类遗骸的法律为基础,在这些法律中,遗体尽管既不是人也不是财产,但仍受到保护,免受虐待。“死者的私人代表有权销毁死者保存的所有实体信件和照片;仅仅将个人信息存储在云端不应赋予社会档案权,”她辩称。 “十二个月内的有限删除权平衡了社会利益和死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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