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好莱坞报道》报道,“特朗普总统的‘一桩大美法案’可能悄然改变了创作者经济的格局。” 美国财政部上周裁定,包括播客、网红和主播在内的数字创作者符合美国“小费免税”政策,允许他们扣除最高 2.5 万美元的小费收入。报道指出:这一变化可能会促使数字创作者重新思考他们的收入来源。TikTok、YouTube、Twitch 和 Snapchat 等平台都为创作者提供了多种创收方式,例如广告收入分成、创作者资助计划,以及为其频道或个人资料推出订阅等级等选项。此外,这些平台也为创作者提供了选择是否启用小费或赠礼的选项。如果用户小费或赠礼收入符合条件,而经常性订阅收入不符合条件,那么这可能会改变主播、播客或网红向粉丝求助的方式。当然,也存在一些限制:税收减免上限为每年 2.5 万美元,单身申报者收入达到 15 万美元,已婚联合申报者收入达到 30 万美元时,税收减免将开始逐步取消。财政部表示,该法案还规定,如果小费是“在某些特定行业或业务过程中——包括医疗、表演艺术和体育领域——收到的”,则不符合减免条件,这进一步限制了部分娱乐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减免机会。然而,通过让网红、Twitch 主播和播客符合减免条件,政府改变了数字创作者的激励机制,其影响可能会以税收效率的名义波及整个创作者经济(如果用户被要求点赞、订阅和打赏,请不要感到惊讶)。平台也可能开发更多方式,更突出地展示小费和礼物,从而促使创作者创造更多获得此类收入的机会。但数字创作者的加入也体现了媒体权力动态如何转变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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