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 “可供性”和“指示符”容易造成混淆。请改用“促成因素”和“线索”。
唐·诺曼在《设计心理学》一书中推广了“可供性”这一概念。他借鉴了詹姆斯·J·吉布森在生态心理学领域的杰出著作,但其通俗含义已与最初的定义有所不同:
设计界对这个概念非常喜爱,很快,“可供性”的概念就被引入到设计教学和相关著述中。我很快就发现这个术语随处可见。可惜的是,这个术语后来的用法与最初的定义完全背道而驰。
——唐·诺曼, 《设计心理学》 (2013年修订版)
对大多数人来说,“可供性”是指能够吸引用户进行交互的事物。甚至设计师在提到“注销按钮”时,也会说“注销可供性”。
诺曼反对这种用法:
不,那不是交互可供性。那只是指示触摸点位置的一种方式。你是在指示应该在哪里触摸:触摸可供性存在于整个屏幕上:你试图表明触摸应该发生在哪里。这与说明可以执行什么操作是不同的。
以下是诺曼最初的定义:
“可供性”一词指的是物理对象与人之间的关系。可供性是指物体的属性与使用者的能力之间的关系,它决定了物体可能被如何使用。椅子提供支撑(“用于”),因此可以提供坐姿。大多数椅子可以由一个人搬动(它们可以搬动),但有些椅子只能由力气大的人或团队搬动。如果年轻人或体弱者无法搬动椅子,那么对他们来说,椅子就不具备这种可供性,它就无法被搬动。
——唐·诺曼, 《设计日常用品》
换句话说,可供性是行动者可获得的自由。
但按钮的外观可能与其功能不符。隐藏的注销按钮可能确实可以注销;而可见的注销按钮可能并不提供注销功能。
我的解释不仅没能让设计界满意,连我自己也不满意。最终我放弃了:设计师需要一个词来描述他们的工作,于是他们选择了“可供性”。他们还有别的选择吗?
——唐·诺曼, 《设计心理学》 (2013年修订版)
诺曼通过创造“能指”这一概念解决了这个难题。可供性描述的是可能性;能指则传达潜在的行动。
现在“affordance”一词有两种相互矛盾的含义。严谨的学者偏爱其原始定义,而其他人则使用通俗定义。
是时候弃用“可供性”和“指示符”这两个词了。改用“促成因素”和“线索”吧:
| 我的任期 | 诺曼的任期 | 定义 |
|---|---|---|
| 赋能者 | 可供性 | 代理实际上可以对对象做什么 |
| 线索 | 符号 | 可以感知到的可能性暗示 |
| 禁用器 | 反可供性 | 是什么阻止了代理人采取行动 |
| 反线索 | 可感知的暗示,会误导人们对可能性的认知。 |
注意:在描述人时,“纵容者”和“阻碍者”是贬义词。
人们已经理解了这些词语;它们无需生态心理学和设计理论的讲解就能发挥作用。
克劳德·香农并没有发明“信息”这个词——他只是从字典里找到了它。
“可供性”是一种反线索——它暗示着某种无法实现的含义。只有当所有人都有相似的理解(或者都认为相互理解本身就很脆弱)时,定义才有效。
“促成者”和“线索”这两个词会流行起来吗?可能不会。但至少它们的意思很明确。